| 首页 | 新闻 | 两性 | 保健 | 供求 | 心理 | 女性 | 招聘 | 健身 | 男性 | 家庭 | 母婴 | 医疗 | 药品 | 导医 | 中医 | 食谱 | 癌症 | 娱乐 | 论坛 | 数据 | 房产 | 教育 | 明星 | 法律 | 咨询 | 生物 | 医学 | 健康 | 药学 | 产业 | 科普 | 考试 | 实验 | 图库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医疗保健网 >> 新闻 >> 要闻报道 >> 新闻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明年起医院不得制作可治精神病的祖传秘方            【字体:
明年起医院不得制作可治精神病的祖传秘方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7

请欣赏:《明年起医院不得制作可治精神病的祖传秘方》

  市药监局通过医疗机构注册制剂管理细则,临床研究应取得受试者知情同意

  自明年1月1日起,那些号称拥有祖传秘方治疗精神病的说法将不被允许,根据北京市药监局刚通过的《北京市医疗机构注册制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七种情形,将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

  《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科目一致。比如治疗癌症(专题 访谈 咨询)、缓解病痛的医疗机构制剂,只能由该医院的肿瘤(专题 访谈 咨询)科执业医师开具。

  《实施细则(试行)》还规定,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及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并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命名原则命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等七种情形,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

  《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的临床研究应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同意以及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受试例数不得少于60例。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格式为:京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京-北京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华云】 

您正在欣赏中华医疗保健网的《明年起医院不得制作可治精神病的祖传秘方》,谢谢您,中华医疗保健网还将为您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保健资讯!
中华医疗保健网是专门介绍保健方法、健康经验、保健资讯、健康生活的精品网站,它能帮助您快乐健康的生活!
欢迎收藏本站,常回来看看,多多向朋友推荐哦,再次向您表示感谢,点击中华医疗保健网进入首页!
  • 上一个新闻:

  • 下一个新闻:
  • google 明年起医院不得制作可治精神病的祖传秘方
    百度   明年起医院不得制作可治精神病的祖传秘方
    合作 中华教育信息网 中国法律法规网 中华税网 中华演员网 中华军事网 自由鱼论坛

    站点

    中国旅游景点网 中国旅游地产网 大唐中文 中国赚钱网 中华房地产网 168弹窗联盟